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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甘建价[2011]514

工程造价信息

 

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随着我省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发生了较大幅度变化,为了适应工程计价改革工作的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引导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省建筑市场人工费上涨的实际,经调查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建设工程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工单价在省建设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通知》(甘建价[2010]286)甘肃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统一上调30%的基础上,再次上调10%(建筑装饰工程除外)的系数。
  二、抗震加固维修工程人工单价在省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维修工程预算定额地区基价甘肃省安装维修工程预算定额地区基价的通知》(甘建价[2010]217)综合人工单价的基础上统一上调10%的系数。
  三、人工单价的调整系数按照甘建价[2009]358号文规定的计算程序计算,调整后的人工费差额除计取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本通知的人工单价调整系数自二一一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五、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六、凡未办理《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的建筑业企业,一律不得执行本次调整人工单价的通知。
  七、本通知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O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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